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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江蘇網9月23日訊(記者 米格)走路遭遇狗主人遛狗,受狗吠驚嚇,鎮江市民仲夏摔成十級傷殘。記者今日從江蘇高院獲悉,京口法院判處狗主人賠償仲夏各類費用30000餘元。
  2013年10月,仲夏拎著剛買的包子回家,在自家樓下遭遇一位狗主人遛一隻大黃狗。興許是大黃狗要理那包子,突然衝著仲夏狂叫,並撲向仲夏。仲夏受到驚嚇摔倒,造成右肱骨外科頸骨折、右橈骨遠端骨折,構成十級傷殘。
  對於仲夏的指控,狗主人認為不實,說仲夏是自己摔倒,與自己的狗無關。說當時從樓邊轉過彎來就看見仲夏跌倒在電線桿旁邊,自己是出於好心才叫了一輛三輪車將仲夏送醫院。
  誰說的是實話?案件接手後,承辦法官多次走訪事發地段,經過觀察路況和大黃狗,法官心裡有了數。經庭審調查,法院認為,被告飼養的大黃狗體型太大,未按規定辦理養狗證,仲夏在正常行走中突然看見一隻大狗沖其狂叫,並有向前沖的動作,因此案發。遂判令狗主人賠償仲夏醫療費、伙食費、營養費、護理費、殘疾人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共計30000餘元。(仲夏為化名)  (原標題:買包子遭遇大黃狗“打劫” 鎮江一市民摔成十級傷殘獲賠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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