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據工商總局網站消息,1月28日,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下發《2014年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要求各級工商機關把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置於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體系中考量,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積極創新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舉措,全力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並強調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大學生的教育引導力度,加強對學生參與傳銷案件的查處。
  《要點》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要以開展重點地區整治工作為突破口,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始終保持對傳銷的高壓嚴打態勢。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領導工作機制,繼續推動建立和完善地方黨委、政府負責,政法委(綜治辦)牽頭整治重點地區及組織查處重大案件,公安、工商機關為主力,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打擊傳銷工作機制。二是加強重點地區整治,持續開展具有一定規模、見實效的打擊傳銷行動,各省級工商機關要加強對重點地區的督導檢查,總局直銷監管局將與公安部經偵局就此開展調研和檢查工作。三是深入查辦傳銷大要案件,繼續查處社會影響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大要案件;認真領會《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精神,配合司法機關依法嚴懲傳銷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幹分子;在查辦傳銷案件時,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調查取證,強化證據收集固定,準確定性,確保執法質量。四是完善網絡傳銷監測查處機制,加強打擊網絡傳銷監測試點和監測平臺建設,制定網絡傳銷監管工作制度,對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實現科學監測;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共享信息資源,有效遏制網絡傳銷蔓延勢頭。
  《要點》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要以創建“無傳銷城市”工作為載體,著力強化源頭性、基礎性工作,築牢防範傳銷的堅實基礎。一是在抓好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創建“無傳銷城市”工作,將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和創建“無傳銷城市”工作作為綜治考評的一項內容,推動地方黨委、政府將創建“無傳銷城市”工作納入爭創文明城市的重要內容。二是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宣傳資源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增強群眾辨別和防範傳銷的能力;加強正面宣傳,把握宣傳工作的正確導向,提升輿情應對和危機處理能力。三是切實加強基礎性工作,積極構建打擊傳銷區域執法協作機制、防範打擊涉藏涉疆傳銷活動協作機制等長效機制;會同公安機關研究傳銷人員流出地政府和基層組織屬地管理責任措施,做好對傳銷遣散人員的教育管控;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大學生的教育引導力度,深入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加強對學生參與傳銷案件的查處。
  《要點》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要以檢查直銷企業落實《直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指引》情況為抓手,創新直銷監管方式方法,維護規範、健康、有序的直銷市場秩序。一是加大對直銷經營活動的監管力度,加強對直銷企業招募培訓、產品推介、會議宣傳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嚴厲查處直銷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新批准直銷企業、擬擴區直銷企業以及直銷案件、舉報投訴較多的直銷企業的監管,靈活運用建議提示、提醒告誡、行政約談等手段,加強對直銷企業的行政指導。工商總局將研究制定《關於規範直銷培訓的規定》,進一步規範直銷企業培訓行為。
  二是積極推進直銷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加強對直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建設情況的督促檢查,及時掌握直銷企業貫徹落實《直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指引》情況,引導直銷企業嚴格守法經營。工商總局將適時召開全國直銷企業工作座談會,推動直銷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規範化、制度化。
  三是嚴格規範工商部門行政執法行為,依法查處直銷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直銷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新動向的分析研究,進一步完善直銷監管制度;堅持執法處罰與疏導教育相結合、案件查處與行政指導相結合,創新直銷監管方式。
  四是嚴把直銷企業市場準入關,工商總局將完善與商務部、公安部的協作機制,加大直銷許可協助審批力度,切實把好直銷市場準入關;直銷企業註冊地工商機關要定期對企業報備信息進行數據分析,及時掌握直銷企業基本信息、經營狀況以及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各級工商機關要按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反饋核查信息,切實做好直銷許可協助審批、擴區核查工作。  (原標題:工商總局:加強對學生參與傳銷案件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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